为弘扬李四光先生热爱祖国、追求真理、开拓创新、无私奉献的科学家精神。发现、培育有创新潜质的一线青年地质工作者,基于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在地质行业重要影响力,依据《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》“支持青年地质学子成长,”(第四章第十三条第5款)要求,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特设立“地质之光”计划,旨在发挥导向作用,助力创新型人才成长。
一、计划目标
“地质之光”计划以资助科研及创新活动方式,助力创新型地质人才成长。理事会组织专家遴选出40岁以下有创新潜质的青年学子,通过创新研究、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传帮带、学习交流重大科研设施(平台)创新经验等机制,组建“地质之光”创新团队。
“地质之光”计划由基金会实行统筹管理、统一经费使用、统一发布指南、统一评审程序。拟于2026年启动,每两年遴选一批(双数年)。视资金情况,每批资助不超过10人。
二、经费筹措
“地质之光”计划主要由基金会与理事单位联合发起、共同投入设立的联合基金支持,可吸收其它地质单位加入。基金会首批投入资金不少于100万元(人民币,以下同),理事单位及其它支持单位首次投入不少于50万元(每个单位)。联合基金由基金会负责管理使用,专款专用,向理事会及相关单位定期报告执行情况。
三、支持方向
(一)项目支持
支持开展地质力学、地球动力学、地震地质等基础研究;支持开展能源、矿产资源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、地震预报、遥感、重大工程地质灾害安全防治以及地质+AI等方向应用技术研发。
项目体量一般不超过50万元,项目周期一般2年。基金会资助不超过10万元,其余经费由人才所在单位配套支持。项目研究宜重点聚焦新思路、新方法探索,不支持需要大团队攻关才能完成的研究任务。
(二)创新交流活动
获得“地质之光”计划资助项目并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的,即入列“地质之光”创新团队,由基金会颁发证书。
基金会组织资助人才与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深入交流、建立传帮带机制,组织考察重大科研设施、平台,定期开展创新交流,支持参与科普公益活动。
四、2026年首批项目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单位。由联合发起、共同筹措经费的理事单位等组织申报,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。
(二)申报方向。依据“地质之光”计划项目定位,支持其开展地质力学、地球动力学、地震地质等基础研究;支持其开展能源、矿产资源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、地震预报、遥感、重大工程地质灾害安全防治及地质+AI等方向应用技术研发。
(三)申报人。申请人当年未满40周岁。
(四)申报材料。依据项目管理办法,需提交申请表、项目实施方案。
(五)项目产生。基金会组织理事和同行专家遴选确定。
(六)项目发布。项目确定后将在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网站上发布(https://www.lsgf.ac.cn)。
(七)申报及遴选时间安排。2026年3月-5月组织申报,9月底前完成遴选。
编辑:张希阳
校对:张 凡
审核:陈 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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